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是我院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重要场所,还承担毕业论文实验、大学生创新开放实验、大学生校内实习基地等多项工作任务,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是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防范防护区域;为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实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仪器设备正常运转,保持安全、卫生、有序的良好工作环境,必须认真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爆、防盗、防水、卫生等安全防护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消除隐患,常抓不懈,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泰山学院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的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1. 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领导领导、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组织管理、各实验室负责的安全卫生组织机构,负责对我系实验室日常安全保卫、检查维护、卫生纪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人由系领导研究确定,实验中心负责组织管理。
2.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
(1)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要设立专区存放、专人保管,有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存放于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由化学实验中心仓库保管员负责进行贮存、领取发放、回收等工作,并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详细登记,监控化学危险物品的流向、使用、存贮情况,并做好剩余药品的回收、入库、存贮等善后工作。
(2)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采购、贮存、领取发放、回收操作程序
采购:对实验室所用化学危险物品实行专项计划统一采购。各实验室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包括使用自有经费购买部分),凡涉及国家明文规定的剧毒、强腐蚀、易制毒、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在使用前要按照系部制定的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规程,认真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2.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制度),报化学实验中心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进行专单统一采购。
贮存:实验室所用化学危险物品到货后,要严格按照采购订货单进行逐项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认真检查核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无误后,详细登记生产厂家、供货商等信息,对验收合格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存放于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指定专区内,并将订货单送交实验中心备案。
领取分发:根据各实验室试剂药品使用计划及临时性急需化学危险物品需求情况,领用化学危险物品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领取要求,并填写化学危险物品审领表,经实验中心审核批准后,由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并在化学危险物品出入库管理统计表中进行详细登记。除各实验室负责人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领取和保存化学危险物品。违反规定而引起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分贮、使用与回收:鉴于实验人员流量较大、化学危险药品使用较为频繁,少量强腐蚀性、化学危险物品可暂时分贮于基础化学实验室的仪器试剂室及部分科研实验室,为此,各实验室应设立带锁的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专柜,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将领回的化学危险物品(试剂、材料、产品等)存贮于带有警示标志的的化学危险物品贮存专柜内,并做好品种、数量、消耗情况的登记工作;根据实验情况,未使用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保管在实验室指定专柜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其它地方,已用完化学危险物品包装(瓶)应全部交回化学危险物品库进行统一处理。每学期末放假前,各实验室应认真检查清点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并做好安全存贮工作;对于长期不用的剧毒、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应交回化学危险物品仓库,进行分类回收,集中管理,并做好回收入库登记工作。
(3)实验中心仓库保管员和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每学期末放假前,分别对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和各实验室分贮的化学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统计、汇总,并对本期的情况进行总结,送实验中心备查。
3.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
(1)钥匙管理:化学实验中心仓库(包括: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固体试剂仓库、液体试剂仓库、玻璃仪器仓库、小型实验设备仓库)的钥匙只准许仓库保管员持有,并全权负责;其它实验室的钥匙,除化学实验中心备存一套外,准许各实验室负责人持有,并根据实验需要负责管理、分配使用、回收本实验室内其它实验人员的配制钥匙,并做好登记与备案工作。
(2)安全卫生自查:各实验室应经常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防火、防盗、防灾(雷雨与大风)、通风、人员疏导、卫生、仪器存贮与维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至少每月一次将检查情况汇总,并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与卫生清洁、仪器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实验室的条理整洁。
重点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大型精密仪器室等)应加装防盗网,并做到开门清查、闭门验收,严防危险药品、仪器及附件丢失;
各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石棉毯)等消防器材,并在指定位置存放、张帖使用方法标志;实验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试剂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实验事故;实验结束应认真检查电热套、水浴锅、真空泵等用电实验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仪器清洁维护、卫生扫除、清倒垃圾;实验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应注意检查门窗、水电、通风情况,关好门窗,拉下分控开关,防止雷雨大风对实验仪器设备造成危害;遇有突发情况,要做好实验室财产的保护及实验人员安全疏散工作。
(3)安全卫生管理小组检查评比: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末,安全卫生管理小组应分别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集中检查,对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情况做出评价,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整改意见尽快落实、纠正实验室存在的安全卫生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汇报整改情况,并接受复查。
年终总结:实验中心应对一年来进行的4次安全卫生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评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先进个人,在院内进行表彰,有条件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实验条件的优惠政策。
(4)人员监控:对出入实验楼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控(保卫处),对出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核查,不允许不明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学生下课后应离开实验室,不能单独滞留在实验室内;指导教师应最后一个离开基础实验室。
4.违规责任
对于不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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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我院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大多数是有害的,必须经过处理才能排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气的处理
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
二、废液的处理
1.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渣、废液的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渣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 达到在6~9 之间后排放。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三、废料销毁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必须集中到焚化炉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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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规则
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要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把握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消除事故隐患,使实验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必须考虑电源线路负载程度, 安装电器设备要做到电流、电压与用电器的标称值匹配。
3.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可直接放在可燃物上。使用者离开时,应先切断电源。
4.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食物、做饭菜及取暖等。
5.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严格按规定存放。当大量酒精、汽油撒落在地面上时,要立即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室内明火。
6.使用气体钢瓶要严禁氢气和氧气放在一起使用,并严格避免氟、氯等危险品。
7.实验室烘箱不能开过夜,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爆物品,对存放有机溶剂的冰箱,要经常打开冰箱门让气体挥发,防止易燃气体浓度凝聚引起爆炸。
8.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强刺激或有毒烟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9.禁止往水槽内倒入杂物和强酸、强碱及有毒的有机溶剂。
10.备好急救药品箱,配全实验室一般伤害处理药品,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做好急救工作。
11.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12.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应列为实验课内容,由有关老师向学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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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危险物品的范围: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压缩、液化气体及其它危险物品。
第二条危险物品要严格按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危险物品的采购应按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持《危险物品采购证》,向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购买。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由各使用单位提交使用计划,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放射性物品须办理手续后,方可购置。
第四条危险物品提运
1.装运危险物品,应严格遵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装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防止碰撞,运输危险品时,车辆应悬挂危险物品标志,车上严禁烟火,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2.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如氢气、氧气等不能同车装运,易燃物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强氧化剂同车装运,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有毒的化学元素危险物品,应专车提运。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对化学危险品的入库,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1.危险物品的管理,应安全第一,认真做好库房安全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工具;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炸。
2.库存危险物品要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同室存放。
3.对在空气中自燃、遇水燃烧、碰撞易引起爆炸、闪点低的、蒸汽有毒的危险物品,按其特殊存放要求妥善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4.严禁将易燃或自燃气体的气瓶、油脂或带油污的物品与氧气钢瓶存放在一处。各种压缩气瓶要定期进行打压等技术检验,以确保安全。
5.放射性物品要放在铅罐内,剧毒物品要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6.对库存危险物品,要经常地、定期地进行检查,防止因挥发、变质、分解所造成的自燃、爆炸事故,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第七条领用危险物品时,各实验室应按实际消耗量领用,危险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领用剧毒物品时,应严格审批制度必须书面申请,写明剧毒物品名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使用量;经实验室主任,主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由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和领用人共同在场,按实际用量严格发放。
第八条放射性物品和放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应由专门人员负责借、领、用工作,放射性物品和放射源用完后,应立即送回库房存放,并做好登记。
第九条各实验室不得长期存放危险物品;严禁存放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
第十条使用危险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等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第十二条附录:危险物品分类:1.爆炸品如:苦味酸(三硝基苯酚)硝酸等。
2.氧化剂如:高氯酸钾、硝酸铵、高氯酸等。
3.压缩及液化气体如:氧气、氢气、氯气等。
4.自燃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等。
5.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钾、金属钠、金属锂、碳化钙等。
6.易燃液体如:醇类、醚、汽油等。
7.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8.毒害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9.腐蚀性物品如:各种强酸、强碱、液溴等。
10.放射性物品如:铀、钍、氡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化合物等。
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1. 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有专人(双人)管理、并具有防盗措施的室内保险柜中。
2. 危险(易燃、易爆)化学品应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方法进行存放,并随时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1.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剧毒化学品申领单”,经主管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2.剧毒化学品只准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又没有存放剧毒化学品条件的,必须交回实验室危险品库代保管。
三、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2.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校保卫部门。
3.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应及时返回库房,并提交使用记录,核实后销帐。
四、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1.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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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事故的简单处理
一、起火:有机物着火应立即用湿布或砂扑灭,火势太大则用泡沫灭火器扑灭。电器设备起火,首先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二、触电:首先拉开电闸切断电源,或尽快地用绝缘物(干燥的木棒,竹竿等)将触电者与电源隔开,必要时再进行人工呼吸。
三、割伤:先将在伤口中的异物取出,伤势不重者用生理盐水或硼砂液洗控伤处,再涂上紫药水,必要时再撒上消炎粉,用绷带包扎。伤势较重先用酒精洗消毒,再用纱布按住伤口,压迫止血,立即送医院。
四、烫伤:被火、高温物体或开水灼烫后,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浸泡,洗灼伤处,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药膏。
五、酸、碱腐蚀:首先用多量水冲洗,然后,酸腐蚀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冲洗,碱腐蚀用1%柠檬酸或硼酸溶液冲洗,再用清水冲洗,涂上凡士林。若受氢氟酸腐伤,应用水冲洗后再以稀苏打溶液冲洗,然后浸泡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中半小时,最后再敷以20%硫酸镁、18%甘油、1.2%盐酸普鲁卡因和水配成的药膏。若酸、碱液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多量水冲洗(或用自来水),然后再分别用稀的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饱和溶液冲洗,最后滴入蓖麻油。
六、吸入有毒气体:吸入br2,cl2或hcl气体时,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气,使之解毒。吸入h2s气体而头昏痛者,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七、毒物进入口内:将5—10cm3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中,内服,然后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再立即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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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 实验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样品丢失、仪器损坏、人员伤亡、零部件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因人员、检测设备、仪器、检测条件不符合分析测试工作的要求,而造成分析测试结论错误,从而造成分析测试结论错误。
2. 因突然停水停电或其它外界干扰而中断检测,影响数据可靠和正确性的属意外事故;因仪器设备老化等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不按事故处理。
3. 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当天由发生事故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室管理员提交事故报告,报中心办公室主任;三天内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相应处理和解决办法报学术委员会及学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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